濕拌砂漿儲存
施工現(xiàn)場宜配備濕拌砂漿儲存容器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①儲存容器應密閉、不吸水;
②儲存容器的數量、容量應滿足砂漿品種。供貨量的要求;
③儲存容器使用時,內部應無雜物、無明水;
④儲存容器應便于儲運、清洗和砂漿存取;
⑤砂漿存取時,應有防雨措施;
⑥儲存容器宜采用遮陽、保溫等措施。
不同品種、強度等級的濕拌砂漿應分別存放在不同的儲存容器中,并應對儲存容器進行標識,標識內容應包括砂漿的品種、強度等級和使用時限等。砂漿應先存先用。
濕拌砂漿在儲存及使用過程中不應加水。砂漿存放過程中,當出現(xiàn)少量泌水時,應拌合均勻后使用。砂漿用完后,應立即清理其儲存容器。
濕拌砂漿儲存地點的環(huán)境溫度宜為5℃~35℃。
地址
鹽城市射陽縣特庸鎮(zhèn)北洋村工業(yè)園區(qū)
電話 / 0515-82780210
138-0510-2688
傳真
0515-82780210